我市多部门开展春节前烟花爆竹联合督查

我市多部门开展春节前烟花爆竹联合督查

批发企业“六严禁”,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要记牢!

岁末年初历来是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商家在经营过程中更应注意“守好规矩”。近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市应急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深入福安市、寿宁县、福鼎市、霞浦县等四个县市开展烟花爆竹联合督查,要求批发企业做到“六严禁”,零售点遵守“两关闭、三严禁”。

据了解,督查组重点检查了各地烟管办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和“打非治违”落实情况,同时抽查了部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重点检查批发企业“六严禁”、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和产品流向管理等情况。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分别是: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分别是: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此外,督查组还了解了基层监管部门关于烟花爆竹监管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加强了部门间工作协调,有力推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效保障春节重点时段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