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160家住宅小区、33家单位的4006台电梯消毒完毕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1月28日,全市160家住宅小区、33家单位的4006台电梯,已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组织落实了电梯消毒预防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电梯消毒责任管理单位每天应对本单位使用管理的电梯进行一次消毒工作;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病例的小区电梯要加大消毒频次。并在每台电梯轿厢内张贴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安全警示、提示标识。

1月27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电梯消毒工作的通告》(第2号),明确电梯消毒的主体责任和有关要求,并通过我市电梯微信公众监督平台和市物业协会微信平台将《通告》精神传达至43家电梯维保单位、27家物业公司。1月28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对美伦阳光园、上东曼哈顿等小区的电梯消毒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也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部署,加大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电梯消毒和医疗机构电梯运行安全管理、维护保养质量的监督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电梯运行安全。

根据《通告》,建设单位尚未移交电梯所有权人的,建设单位为电梯消毒责任管理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受托人为电梯消毒责任管理单位;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权人为电梯消毒责任管理单位;出租配有电梯的场所,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电梯使用管理责任人为电梯消毒责任管理单位;租赁合同中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所有权人为电梯消毒责任管理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要求,要积极配合做好电梯消毒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留守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落实,确保重要时段不发生电梯安全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