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防疫在线】霞浦:落实福建省“二十条措施” 抓防疫保畅通

2月17日,在霞浦站高速出口处,查验站的工作人员正按照规范对过往的司乘人员进行量体温、登记、检查证件,体温正常、车辆手续完备的就正常通行。

据介绍,自福建省发布《关于统筹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和全面打通省内交通物流的二十条措施》实施以来,霞浦县严格按照措施要求,结合霞浦实际制定出台18条措施,进行落实落细,打通省里县内交通物流,保障各地企业有序复工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主要是在做好防控疫情的同时,要分类施策保障交通运输服务,着力保障城乡运输运行、生活必需品、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等8类重要国计民生物资的运输,支持企业恢复和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霞浦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人叶志武告诉记者,各查验点对人员检疫正常、车辆手续完备的货运车辆,开箱检查后无异常情况或持有特别通行证车辆须立即放行,不得采取任何地方性措施阻碍物资运输。

同时,建立应急物资运输高效联动机制,落实交通运输部“三不一优先”(不检查、不停车、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要求,强化应急运输的指挥、调度,做好应急运输准备和人员培训,加强各部门间、区域间协同,确保应急运输即时响应、即时就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