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疫情面前初心不改 司法行政温暖回家路

“所长,我这次能顺利回到家里,真是太感谢您了。”2月25日下午,屏南县屏城乡后龙村的村民张某来到屏城乡司法所,当面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司法所所长彭欣欣慰之余再次叮嘱他们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遵纪守法。

事情还要追溯到2月7日上午,正在办公的彭欣接到下属汇报,一名来自屏城乡后龙村的村民来找他们寻求帮助。经了解,这名村民的儿子张某关押于宁德监狱,将于两天后刑满释放,原本家人计划乘坐班车前往宁德监狱接回张某,但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自1月26日起,客运车辆就已全面停运,道路也相继封锁,决定自行驾车前往宁德的张某家人,希望屏城乡司法所能给予帮助。

彭欣了解到情况后,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得知宁德市疫情防控期间,特殊情况出行的车辆须向沿途乡镇卡口出示相关证明才可出入,回来后必须居家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彭欣当即安排工作人员制作相关通行证明,协助张某家属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备案,让他们顺利踏上了迎接亲人的回归路。

“回到家的第二天,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就给我家送来了口罩和消毒液。”张某表示,他一定会遵照规定,配合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每天向社区报告体温,居家观察14日无异常后再出门,不给社会添乱。“在这个特殊时期多亏乡政府、司法所、社区的帮忙,我才能在释放后顺利回家,感谢大家的关心和帮助,以后我一定好好做人,争取造福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