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三年内创业项目市级资助申报工作启动

3月11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2020年三年内创业项目市级资助申报评审工作已经启动,对经评审认定、符合条件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3至10万元的资金扶持。

申报人基本条件,申报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在劳动年龄段内人员。在宁德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工商注册时间应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专业合作社不受此限制)。

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其他单位就业,主要指不得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相关批准后,保留人事劳动关系离岗创业的可申报。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在宁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参加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市级评审,不得参加初创三年项目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