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城南街道:一宾馆擅自营业被处罚

日前,福安城南街道一家宾馆在防疫措施不健全,不具备开始营业的情况下,擅自营业接待旅客入住,后被当地警方处以警告并罚款3000元的处罚。

据悉,3月9日上午9时许,城南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福安鹤林巷某宾馆,在歇业期间擅自让旅客翁某某入住该宾馆。事后,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宾馆处以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