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0项政策支持稳岗招工就业创业

今天,市人社局公布《保障用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清单》,分别从支持企业稳岗、招工引才和就业扶贫、就业政策、创业政策等4个方面,对30项政策的政策对象、享受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流程、受理机构等进行解读。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清单的公布,将有力助推我市保障用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落实、服务落地。比如,近期,一些企业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方式,接回企业员工,根据相关政策,就能获得“点对点接回员工一次性劳务补助”。补贴标准为,由企业包车接回的,由就业补助资金分别给予企业赴省外、省内其他地区每趟不高于5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补助。企业可向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的企业向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申请,提交租车发票。

我市也鼓励企业吸纳贫困户就业,对3月底前新增吸纳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务工,确保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且按月发放工资的市内用工企业,每吸纳一人就业奖励5000元。此外,各类企业设立扶贫加工点、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一年以上并实现脱贫的,也可按吸纳就业人数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奖补。

创业政策方面,我市规定,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可获得每人2000元的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