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清理“僵尸”企业工作

3月15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部门对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库的,且连续六个月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外资公司及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集中清理吊销。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企业注销6046户,个体户注销17925户,立案吊销企业营业执照2709户,结案1978户。

据了解,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宽进严管”工作要求,净化市场主体的需要,也是提升企业年报工作的需要。市场监管部门把依法清理市场主体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福建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引导办理注销登记、依法吊销执照、加强行政指导“三管其下”的方法,厘清市场主体存量,消减年报市场主体基数。特别是去年以来,该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召开了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年报工作总结暨清理市场主体“僵尸户”工作会议,对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结合监管实际,印发了《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的通知》,将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进行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