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六项措施支持文旅企业稳定发展

3月17日,记者从市文旅局获悉,为支持我市文旅企业有序有力有效复工复产,该局制定六项措施,支持文旅企业战胜疫情,稳定发展。

落实上级各项扶持政策,对各级各部门已出台涉文旅企业的措施进行梳理、宣传和解读,指导文旅企业用好用足上级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创建A级景区奖补力度,在既定的创建3A级以上旅游景区奖补标准基础上,加大奖补力度,鼓励争创品牌。同时,协调有关部门酌情减免星级饭店停业期间的收视维护费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停业期间的网络通信服务费。在旅游服务保证金方面,要求于2020年2月底前,暂退所有已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现有交纳数的80%,接受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各旅行社需在2022年2月5日前交还暂退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向好,一些景区陆续实现了复工开园,各县(市、区)文旅部门和景区要在主要客源地开展精准营销,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吸引游客入宁。要帮助文旅企业协调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精准有序推进旅游景区开放,对具备防控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成熟一个,开放一个。积极推行网上行政审批服务,涉及文旅企业的各项新申请的审批、许可事项,特事特办,马上就办。开展线上免费培训,提高全市导游(讲解员)、旅游企业管理人员、网吧经营管理人员等的管理服务水平。积极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针对疫情期间产生的合同纠纷问题,防范和化解文旅企业运营中的风险。

据悉,6项措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