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警方再次依法惩处4名涉嫌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的违法人员

近日,我市公安机关连续查处3起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件,依法惩处4名未如实报告情况的境外返乡违法人员。情况如下:

案例一:

肖某某(男,46岁,福安人,现户籍地为广东省东莞市)于2020年3月12日从柬埔寨回国至广东省东莞市,在隔离未满14天且未提前向城阳镇政府、溪东村委报告的情况下,于2020年3月23日回到城阳镇溪东村。肖某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3月26日,我市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并已进行核酸检测。

案例二:

池某某(男,38岁,福安人)因生意事情,于2020年3月13日自驾小车先后到漳州、汕尾,3月15日从珠海拱北口岸出关,在澳门海关被观察8小时,后被告知要医学观察14天,次日该池自驾返回漳州入住酒店,3月17日中午自驾返回福安家中。3月17日,街道干部对其进行核查并告知从境外返乡需居家隔离14天,该池拒不配合,不愿告知出行情况,不如实报告,并谎称期间在厦门、漳州角美等地,让朋友用其手机登入微信发送虚假定位信息。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3月27日我市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

钟某某(男,31岁,福安市下白石镇人)等六人于2020年3月13日从马来西亚回国,从厦门入境,入境后下白石镇政府工作人员依据福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要求钟某某等六人在厦门市全季酒店集中隔离,其余五人均按照要求进行隔离。3月23日,钟某某在未向下白石镇政府工作人员报备的情况下私自坐动车回宁德,并由其朋友陈某(男,26岁,福安人)接回福安家中。3月24日政府工作人员询问钟某某去向时,钟某某谎称自己在宁德的酒店住宿,实则钟某某还在朋友陈某家中,而后,陈某开车从福安将钟某某送往宁德。福安市公安局已受理该案。3月24日、25日,钟某某、陈某被送往隔离点强制隔离,待强制隔离解除后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切勿以身试法。欢迎监督举报故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及谎报、瞒报病情和拒不配合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并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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