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将创建33个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

3月30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市政府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治理“餐桌污染”七条措施,进一步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宁德市2020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到2020年底,全市新建成33家市级小作坊示范点,并给予一定补助。

具体创建内容包括,一是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小作坊示范、新版目录和产品包装销售要求宣传,积极普及小作坊示范点优秀管理经验,提升小作坊监管制度规范的社会知晓率。二是组织小作坊示范创建单位按照《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要求,改进和完善生产加工条件,建立健全适合小作坊生产实际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具备较好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明。三是督促小作坊示范创建单位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做到“六个到位”(原料进货查验到位、场所卫生清洁到位、生产工艺控制到位、台账记录登记到位、人员健康管理到位、包装标签标识到位),履行“五个承诺”(承诺不掺杂使假、承诺不违法添加、承诺不虚假宣传、承诺不使用不合格原料、承诺不销售不合格产品)。

通过示范点创建,打造一批生产过程管控严格、食品安全有效保障的标杆单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小作坊示范典型,形成一点带一片的良好示范带动格局,引导和推动全市小作坊规范生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