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措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3月26日,市政府办印发《宁德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春茶生产工作,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春茶稳产增收“两不误”,促进我市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复工复产方面,保障外地用工,开展“点对点”劳务输出和包车等服务保障,对茶企雇佣外地务工人员实行茶叶企业包车补助,减轻茶叶企业复工复产采茶工紧缺压力。到6月30日前,需招宁德市外(疫情低风险地区)采茶工,人员相对集中且有组织包车接回的,包车费用(凭有客运资质运输公司的合法凭证)给予50%补助,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承担。实行用电优惠,县(市)级以上茶叶龙头企业、茶叶精加工企业(执行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2020年2月1号至6月30号前用电享受到户电价下降5%的优惠政策。

扶持产销方面,提高茶叶生产机械化率,鼓励茶叶生产主体开展加工设备清洁化改造和提高茶园机械化管理水平,缓解茶叶生产用工难、用工贵问题,支持购置采茶机、修剪机、耕作机,引进推广茶叶加工自动化、智能化、连续化生产线等,在6月30日前,由各县(市、区)财政对购置列入农机补贴名录的茶叶机械累加补贴购机价格5%的补助。推广茶园绿色防控,鼓励指导茶农、茶企按照绿色食品、有机茶生产要求,做好茶园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推广太阳能杀虫灯、粘虫色板及高效低毒生物农药等绿色防控技术的使用;支持各地推广茶园病虫害统防统治,各县(市、区)财政对集中连片开展茶园统防统治的给予每亩不低于20元的经费补助。提升茶叶电子商务,对2020年首季度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实现茶叶实物网络零售额超过750万元的企业(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超过500万元的企业),按销售额的1.5%给予不超过最高50万元的奖励。

此外,我市还将扩大政策性茶叶保险覆盖面,积极推进茶叶特色保险,提高省级政策性保险品种保费比例,市、县补助由20%提高到30%,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40%、60%。加大金融资金支持,宁德市级农业产业化(茶叶)龙头企业生产经营性贷款(已被认定为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的,不享受此政策)按不高于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进行3个月(2020年3-5月)贴息,每家企业贴息不超过10万元(此项不与宁政办〔2020〕25号文件规定叠加)。扶持贫困户产业发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实际种植茶园面积数给予每亩363元的直接补助,主要用于茶园增施有机肥、应用绿色防控技术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