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检察依法批准逮捕一起涉嫌高利放贷非法经营案嫌疑人

一女子为图方便申请网络小额贷款,还不上款后备受骚扰和威胁……近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四人。据悉,该案系2019年10月21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公布以来,宁德市首例高利放贷非法经营案。

日前,公安机关接到邱女士报案称:“2020年1月下旬,我收到陌生人微信添加好友,接受后就收到对方发来的某贷款平台链接。当时,我刚好需要资金周转,就在该贷款平台上借款3000元,扣除服务费1320元,实际到手1680元,贷款期限是3天。到期后要还3000元,我一次性还不了这么多钱,要求宽限几天,对方让我在平台上申请续期3天,并交纳续期费1320元,很快3天期限又到了,对方刚开始态度还算可以,我也有和他们商量还款的事,但后来我还不上款,就一直接到陌生电话、短信,对我进行辱骂,还打电话给我的亲朋好友说我爸死了、我妈自杀之类的话。”

经查,这是由一个犯罪团伙所为的非法高利放贷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人在某小额贷款平台上注册账号并发放小额贷款,收取44%服务费,贷款期限3或5天,到期后借款人需归还贷款本金及平台利息。到期不能还款的,先是通过电话、短信催收,接着使用短信轰炸软件对借款人实施验证码信息骚扰,在借款人还不能还款的情况下,雇佣第三方催讨公司使用P图、威胁、侮辱等手段进行催款。至2020年2月18日被查获时,陈某某等人放贷对象遍布全国各地,累计放款9000余人次,放款金额达到1400余万元。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