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儿童被埋”,被初步认定为刑事案件!7人接受调查

4月19日晚,红星新闻记者从河南原阳官方获悉,针对河南原阳县盛和府小区施工现场“4名儿童被埋”事件,该县相关职能部门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

事发现场联合调查组一名相关负责人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事发后经调查,已初步认定为伤亡案件,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这是起刑事案件。”

原阳县官方一名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被控制接受调查的7人,包括该项目法人代表吴某、项目经理、施工方相关负责人及涉案司机。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4月18日下午开始,在河南省原阳县盛和府小区施工现场堆放的土方里,9岁的刘某邦、9岁的刘某恩、7岁的刘某浩、5岁的李某然尸体被挖出。当日下午约16时30分许,4名儿童从家中离开、结伴出去玩,从围挡的缝隙穿过,他们去了工地,没能再活着回家。

此前官方通报,经初步判断,4名儿童可能因土方压埋窒息死亡,具体原因需进一步调查。

4月19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从原阳县官方渠道获悉,事发前的4月10日,盛和府小区所属的原兴街道办事处下发了《关于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对全办事处范围内在建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时间为4月10日至5月8日。

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股副主任王帅证实,涉事工程项目没有获得施工许可证,“周三(4月15日)我们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停止施工,并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但到事发时,未收到回复。

针对此事,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相关人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虽然没有明确的量刑规定。但一般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之规定,造成死亡3人以上,属于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殷清利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