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劳动力因疫返贫?福建出手了!

4月22日,在福建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第二十场新闻发布会上,福建省人社厅副厅长吴小颖介绍,针对受疫情影响,部分贫困劳动力存在返贫风险的情况,福建省人社厅采取三大举措,让贫困劳动力把饭碗端稳端牢。

“点上+面上”齐发力,叠加政策效益

吴小颖介绍,福建省人社厅在面上出台一系列积极就业政策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同时,在点上强化举措支持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

一是奖补推荐就业。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个人推荐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标准最高可达每人2000元。

二是奖补吸纳就业。鼓励当地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每吸纳一个贫困人口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即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还可享受每人每年约9000元社保补贴。

三是奖补提升技能。鼓励贫困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对新招和转岗贫困劳动力纳入岗位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省级财政给予每人一次性生活费补贴300元,培训合格还可按规定享受500元至3000元的技能培训补贴。

“线上+线下”齐发力,促进供需对接

线上发挥“互联网+”作用:依托“大数据”开展人岗匹配分析,给予每名贫困劳动力推送3个以上人岗相适的岗位信息。4月13日,在全国“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福建分会场中设立贫困劳动力专场,参会企业400余家、提供1.6万个岗位信息。

优化就业扶贫信息监测平台,开发“热力图”功能“挂图作战”,实时反映新增有就业意愿未就业、有培训意愿未培训贫困劳动力动态,督导帮扶就业。至3月底,

福建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有就业意愿实现就业80322人、就业率99.81%。

线下强化就业跟踪帮扶:针对有就业意愿未就业贫困劳动力,“一人一策”量身定制帮扶计划。在现有全省公益性岗位已安置贫困劳动力7772人的基础上,今年拟统筹新增2000个扶贫公益性专岗,兜底帮扶因疫情影响难以外出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对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在本年度内政策补贴期限届满的,补贴期限延长至2020年底,惠及贫困劳动力约2300人。

“东部+西部”齐发力,深化对接协作

福建省人社厅与云南、贵州、湖南、宁夏、四川等地签订省际劳务协作协议,推进这项工作。在闽宁劳务协作方面,发动闽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因人荐岗,为每一名入闽就业的宁夏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至少6个月的就业跟踪服务,对宁夏来闽就业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每人1500元的交通生活补助和最高12000元的跨省就业奖补。

与甘肃省携手开展“输送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扶贫劳务协作。通过上述行动,2019年福建省人社厅一共实现了1281名宁夏籍、5539名甘肃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闽就业,今年计划帮扶22个省52万贫困劳动力来闽稳定就业。同时,加强对全国未摘帽贫困县的劳务对接力度,至4月20日,累计向全国52个未摘帽贫困县推送岗位信息1.46万条,已经达成就业意向3035人,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