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志愿服务激励制度

4月27日,记者从市委文明办获悉,我市近日出台了《宁德市志愿服务褒奖激励制度(暂行)》(以下简称《激励制度》),进一步调动和鼓励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大众化、项目化,逐步向社区型、专业型、管理型志愿服务发展。

据了解,《激励制度》共包含3个方面15条,鼓励社会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对优秀志愿者在教育服务、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障及金融服务、文化生活服务、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优惠优待。

在教育服务方面,要求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场所、青少年宫在同等条件下面向四星、五星级志愿者子女,提供优先入学和参加活动便利。

在就业创业服务方面,《激励制度》提出,为符合补贴规定的四星、五星级志愿者提供免费职业培训,优先安排各类培训。优先向三星级及以上志愿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以及金融扶持、孵化器入驻等创业服务;鼓励相关单位招考、遴选公务员或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对五星级志愿者予以优先考虑。

在社会保障及金融服务方面,《激励制度》提出,对扶贫办认定的家庭困难的三星级及以上志愿者给予必要的补贴,对在偏远地区开展志愿服务的守信志愿者发放特殊津贴。在四星、五星级志愿者本人或为其直系亲属申办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时提供便利,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入住。四星、五星级志愿者是困难人员的作为优先救助对象,依政策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依政策给予生活补助、抚恤和善后等服务。对符合落户政策条件的三星级及以上志愿者提供便利。志愿服务时长记入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三星级及以上志愿者提高贷款额度。

在文化生活服务方面,鼓励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公园、景区等场所,给予三星级及以上志愿者免票游览或票价优惠等便利服务。鼓励市公交公司分别为四星、五星级志愿者提供免费或优惠公交卡。每年为五星级志愿者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鼓励和组织全市商业机构参与建立爱心联盟,常年给予星级志愿者让利优惠。

在评先评优方面,要求有关单位应把开展志愿服务情况纳入相关评先评优内容,对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组织和个人予以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