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条“干货”措施鼓励购买新能源车  

一次性补贴4000-5000元、中心城区5个高速互通口间免费通行……  

4月28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宁德市鼓励新能源车消费的六条措施》,鼓励市民购买地产新能源汽车,以应对疫情对产业的冲击,同时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电动宁德”建设。

给予购车补贴

据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措施主要针对私人购车,加大支持力度,刺激新能源车消费,2020年9月30日前,对在我市购买地产新能源汽车且在我市首次上牌的,以充电卡的形式给予一次性补贴4000元;对在我市更新国Ⅲ及以下标准汽车为地产新能源汽车且在我市首次上牌的,以充电卡的形式给予一次性补贴4000元。同时,对网约车运营企业在我市购买或更新的网约车为地产新能源汽车且在我市首次上牌的,以充电卡的形式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对在我市购买或更新寄递物流车为采用地产电池的闽产新能源汽车且在我市首次上牌的,以充电卡的形式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同一车辆补贴遵循不重复享受原则。

支持便利停车

进一步落实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实行2小时内免费停放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停车场(点)逐步实行此项政策。同时在小区、单位、停车场、市政设施逐步增加新能源汽车停车位或临时停车位,便利新能源汽车停放。

高速通行优惠

凡是本地牌照的新能源汽车,可在宁德东、宁德西(六都)、宁德南、宁德北(漳湾)、宁德汽车城等五个高速互通口之间免费通行,具体免费通行开始时间待确定后,再向社会公布。

完善充电设施

私人住宅车位充电桩符合装表接电条件的,给予直接装表并免收零散低压新装用户工料费。加快新、旧小区私人停车位充电桩(插座)建设,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对小区业主有充电需求、有条件开展充电设施建设的老旧小区,供电企业给予用电增容扩容支持,积极引导协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者支持充电设施的合法建设。如果有这方面需求的市民,可向国网宁德供电公司提出申请。

培育新兴业态

支持地产新能源电池推广使用,培育发展两轮新国标换电自行车换电新业态。通过购车奖补、充电优惠、超标电动车以旧换新等系列措施,推动已有两轮车用户、新购两轮车车主选择、更换两轮新国标换电自行车。计划2020年在我市中心城区率先推广两轮新国标换电自行车10万辆,在2020年6月30日前建成两轮新国标换电自行车换电柜100个。其他县(市)逐步推广两轮新国标换电自行车换电业务。

优化消费环境

此外,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大新能源汽车、两轮新国标换电自行车换电业务推广政策宣传,简化购车登记、新能源汽车更新等办事程序,推广汽车消费网上申报业务登记,实现新能源汽车登记服务“一站式”办理,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提振居民消费信心。据悉,我市将加大公共和公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2020年9月30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先行推广1000辆新能源汽车,主要涵盖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寄递物流车,自动挡考试车,自动挡教学车,公务车(含执法执勤),市区巡逻车,环卫用车,景区用车等,起到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