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共充电桩将全部接入市级平台

4月30日,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根据“电动宁德”建设有关精神,市交投集团已初步建成宁德市充电设施政府监管平台,开始试运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公共充电桩(站)(含原已接入省级平台的充电桩)、新建和扩改建的公共充电桩(站)、其他非私人充电桩(站)接入市级平台。

通知要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公共充电桩(站)(含原已接入省级平台的充电桩)2020年6月15日前全部接入市级监管平台;新建和扩改建的公共充电桩(站),在通过竣工验收且电力部门对公共充电桩(站)正式进行送电后10日内完成市级充电设施平台的接入工作。其中公共充电桩(站)接入数据必须确保真实性、持续性、稳定性,如发生数据传输中断,应在48小时内完成自身数据接口的修复。其他非私人充电桩(站)的接入数据要求可参照公共充电桩(站)执行。公共充电桩(站)建设运营单位要采取定期(每月)和不定期方式巡检充电桩安全状态,并将巡检记录即时上传至市级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