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延长7个月!

再延长7个月!

5月7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公告

将小规模纳税人

减免增值税政策

执行期限由2020年5月31日

再次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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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

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