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803万元

日前,福建省下达2020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2439万元,其中,我市分配得8803万元。

据了解,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明确扶持重点为各地老区苏区脱贫攻坚,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主要用于支持产业扶贫、就业扶贫、贫困村提升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扶贫改革、国有贫困农场等六个方面。

记者在资金分配表中看到,我市共分配到8803万元。其中,寿宁县1762万元、霞浦县1477万元、屏南县1111万元、福安市1088万元、古田县784万元、周宁县765万元、福鼎市709万元、柘荣县587万元、蕉城区5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