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娇妻未娶成10万元打水漂 古田男子状告介绍人获赔5万元

男子一心憧憬着找一个越南娇妻过美满生活,遂向介绍人支付10万余元介绍费,谁料越南女子在中国居住近三个月后竟不辞而别逃回了越南,男子一气之下,将介绍人告上法庭索要介绍费。日前,古田县法院对这起涉外婚姻介绍纠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

据悉,2018年12月30日,陈某与汤某约定,汤某为陈某介绍越南女子与其结婚,陈某则向汤某支付婚姻介绍费100000元。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21日,陈某先后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向汤某转账共计100500元。

收到介绍费后,汤某便带着陈某一同前往越南带回一越南女子,但陈某并未与该越南女子登记结婚,仅举办了婚礼仪式。谁料,美满的生活才过了三个月,该越南女子竟突然不辞而别逃回了越南。竹篮打水一场空的陈某多次要求汤某返还婚姻介绍费,但汤某始终不予返还,陈某遂一纸诉状将汤某状告至古田县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汤某返还其婚姻介绍费100500元及利息。

古田县法院认为,汤某带陈某前往越南,为陈某介绍越南女子并向陈某收取款项的行为,系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禁止性规定,系无效行为。但因陈某应当知道从事涉外婚姻介绍行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故对于纠纷的产生亦存在过错,同时考虑陈某往返越南需一定费用及越南女子曾与陈某共同生活等情况,遂判决汤某返还陈某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