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城乡居民保网上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开始

2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一年一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已经开始,对未及时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将从次年1月开始暂停发放养老金。如果家里有正在领取城乡居民保待遇的老人没有进行认证的,请及时进行认证。

认证对象为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并处于正常发放状态的参保人员。认证周期为福建省首次认证时间为2019年10月至12月,此后以自然年份1月至12月为一个认证周期,认证对象应在每个认证周期内至少进行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认证可以通过扫码关注“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微信公众号,或者通过手机登录互联网进入“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公众号进行认证。如果不懂使用互联网的老人,可以通过亲友协助认证或者经办人员协助认证。

亲友协助认证的,需要已在居民保小程序通过身份认证的人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也可进行身份认证),可点击“资格认证”模块,选择“为他人认证”,输入需认证参保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点击“开始认证”,按提示要求协助参保人员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经办人员协助认证的,需要参保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县、乡、村三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窗口(村级经办窗口指福建省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村级便民信息化平台)申请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各级经办人员可通过小程序协助参保人员进行认证或指导其利用小程序自主认证。

从次年1月开始,对上年度未通过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暂停发放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健在的,待其补办认证手续后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金。对群众举报未健在的待遇领取人员,经核实后将按照稽核及注销程序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