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新建33家市级小作坊示范点

一提到食品加工小作坊,很多人的第一印象就是面积小、环境差、生产设备简陋,以及存在一定的安全、卫生隐患,这些都将成为“过去式”。记者获悉,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筛选一批生产条件基础较好、质量安全管控到位、市场信誉良好的小作坊开展示范创建,并采取择优评选方式,到2020年底,选定33家作为首批市级小作坊示范点,并给予一定奖励补助。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市政府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治理“餐桌污染”七条措施,进一步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宁德市2020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将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小作坊示范、新版目录和产品包装销售要求宣传,积极普及小作坊示范点优秀管理经验,提升小作坊监管制度规范的社会知晓率。

小作坊示范创建单位要按照《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要求,改进和完善生产加工条件,建立健全适合小作坊生产实际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具备较好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明,并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做到“六个到位”(原料进货查验到位、场所卫生清洁到位、生产工艺控制到位、台账记录登记到位、人员健康管理到位、包装标签标识到位),履行“五个承诺”(承诺不掺杂使假、承诺不违法添加、承诺不虚假宣传、承诺不使用不合格原料、承诺不销售不合格产品)。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示范点创建,我市将打造一批生产过程管控严格、食品安全有效保障的标杆单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小作坊示范典型,形成一点带一片的良好示范带动格局,引导和推动全市小作坊规范生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