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险

记者获悉,为逐步构建政府监管、第三方(保险公司)负责和民众自律“三位一体”农村集体聚餐共管共治新格局,截至目前,我市已有6个县(市、区)签订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险合同,力争今年实现各县(市、区)全覆盖。

据了解,农村集体聚餐共管共治工作由宁德市食安办牵头,各县(市、区)安排专项资金,通过“政府买单、统一参保”的形式自行与保险公司签约。此举旨在通过引入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险,进一步健全该市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体系,逐步构建政府监管、第三方(保险公司)负责和民众自律“三位一体”农村集体聚餐共管共治新格局。目前,我市已有柘荣、福鼎、屏南、蕉城、寿宁、福安6个县(市、区)签订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险合同,按照年保费0.2-1元/人的标准,总保额达80万元,覆盖群众近200万人。

值得提醒的是,我市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采取申报和登记备案管理,聚餐活动举办者或厨师于活动举办前5个工作日内填写《福建省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申报表》,将聚餐活动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原料来源和菜单等内容提前报告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乡镇或监管部门将派人现场指导,确保食品安全。

在投保期内,属地县(市、区)居民及外籍流动人员,因参与经备案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造成群体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导致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损害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医疗补助或经济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