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严办 蕉城分局一天查处4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6月3日,市公安局蕉城分局连续查处4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并依法对每位违法行为人处以500元罚款。截至目前,我市公安部门共查处18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5月31日9时,一支丧葬队伍边行进边在皮卡车上的铁桶内燃放爆竹,鞭炮声不绝于耳,引人侧目。11时许,市公安局蕉城分局蕉北派出所接群众反映后,立即派出民警展开调查。走访沿街市民、查找殡仪馆记录、调出街道录像后,民警发现单石碑路段的摄像头较完整地记录了丧葬队伍燃放烟花爆竹的过程。通过录像锁定车牌,查找车主,再联系到丧葬队伍组织者,经民警调查,董某、郭某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蕉北派出所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宁德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董某、郭某分别予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同样是丧葬出行,6月3日10时,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城南派出所接到群众反映,有一支丧葬队伍在5月30日7时30分左右,从城南镇古溪村出发,沿着古溪路、宁川路、蕉城南北路,前往蕉城区殡仪馆,途中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城南派出所立即派出民警走访、调查。通过核查沿街监控、排查古溪村死亡人口名单,民警在中午12时与市民陈某取得联系。经调查,在古溪村村口与单石碑路段,陈某在皮卡车上的铁桶内燃放两次爆竹,城南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予以罚款500元的处罚。当天,城南派出所还另查处2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据悉,《宁德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殡仪馆区域范围内指定地点可燃放200响(含200响)以下排炮,燃放时间不受相应规定时间限制。公安机关将强化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的查处力度,请市民自觉遵守禁限放相关规定,共建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