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区三级联动抽查!宁德11户商家涉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

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中心城区登记挂牌的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管理过渡期已于2019年9月30日到期。过渡期结束后,超标电动自行车在中心城区全面禁止上路。那么,现在市面上是否还有超标电动车在售卖呢?

6月9日,宁德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蕉城区市场监管局、东侨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对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进行了突击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超标电动车源头管理,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和省产检院电动自行车检验技术人员兵分6路,对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销售集中地区开展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销售未经“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哄抬合标电动车售价和对合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的违法行为。

本次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现场发现11户涉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对抽查的电动车当场封存送检。

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来到长兴城附近的一家电动车专卖店,对店内售卖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查看是否还有超标电动车在售卖。

从检查情况来看,商家店内销售的基本都是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但部分商家存在将合标电动自行车进行私自改装,如私自加大坐垫、加装后备箱和保险杆、拆卸脚踏、加装铅酸蓄电池等违法行为。对于上述改装车辆,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已当场封存送检,经检验若确定为不合标电动自行车,将依法立案查处。

《电动车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从2019年4月15日实施以来,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上门宣传工作,同时下达相关的文件,告知经营者尽快将超标车返厂处理。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私自改装合标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维护好市场秩序。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注意查验产品标识,保留购买凭证,不改装电动自行车,不购买已公告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并注意电池、配件、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信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