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队莅宁开展有关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

6月12日至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开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窦树华、袁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委员矫勇、王毅,全国人大代表侯蓉、兰臻等参加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琪玉,市领导郭锡文、金敏、陈梅、黄国璋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我市东侨开发区绿银农贸市场、宁德市摆脱贫困主题展览、福安市溪潭镇神龙生物有限公司,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执法人员及企业负责人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与他们进行深入沟通交流。

沈跃跃充分肯定了我市在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所做的工作。她强调,这次执法检查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第一项执法检查,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通过执法检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要认真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健全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管理体制、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机制,确保人工繁育和利用野生动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为野生动物繁衍创造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要紧扣执法检查重点内容,严格依法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督促立行立改,找准症结所在,提出对策建议,推动法律制度健全完善、严密严格,为依法保护野生动物、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