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探索推进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改革

近年来,宁德市针对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领域长期存在的监管缺位、运行不畅等突出问题,坚持试点先行、由点及面,以构建“阳光平台”为抓手,全面推进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改革。2017年9月,在周宁县先行开展试点,建立全省第一个“阳光平台”;2018年12月,在总结周宁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各县(市、区)全面推行“阳光平台”运行模式;2019年4月,进一步深化提升这项改革举措,出台市本级“阳光平台”暂行规定,在全省率先实现“阳光平台”全覆盖。

“阳光平台”自建立运行以来,累计受理政府投资小规模项目823个,涉及资金17.29亿元,无一违规操作和信访举报问题,相关经验被人民网、中国纪检监察报、福建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 变“自由裁量”为“规范运作”,坚决消除监管盲区

“阳光平台”将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小规模建设工程(即政府预算管理资金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预算在20万-400万的工程项目),统一纳入规范管理,从源头上克服了人为操作、自由裁量的弊端。一是扩大公告范围。改革前,由于一些镇村干部政策法规意识淡薄或出于私利等,往往把一些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信息在内部网站或者小范围粘贴公告,导致项目信息公开范围受限,不利于规范管理和公平竞争。“阳光平台”建立后,统一将所有项目信息进行公告,向全社会公开,有效避免了业主单位暗箱操作。二是提高准入门槛。改革前,一些无资质的施工企业通过违规挂靠、围标串标等方式,参与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竞标,甚至中标获利。为杜绝这种现象,“阳光平台”实行企业预审制和准入清出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行业监管单位审核后,具备报名竞标资格,并建立诚信档案,实行动态调整,有效保障了竞标企业的资质标准。三是创新招标程序。改革前,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大多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招标方式,随意性强,业主单位存在寻租空间。为堵住招标环节风险点,“阳光平台”统一取消招标代理中介环节,有效限制了业主单位授意指挥招标代理机构的现象发生,确保工程造价合理合规,并彻底解决一些施工企业围标串标、招标代理中介实质性介入工程承发包等老大难问题。

二、 变“多头审批”为“统一流程”,全面提速项目运行

建立“阳光平台”后,基层群众反映:“过去,项目审核找人不容易,有时一个审批环节就要跑好几趟;现在,所有环节在平台一键搞定,还规定时限,少了麻烦,也省了费用。”一是网上审批。针对线下审批多头跑、纸质材料重复交、职能部门审核不规范等问题,“阳光平台”按照“业主计划实施项目、设计造价监理单位选择、财审、施工摇号、施工验收、审计”六个阶段,对项目实行在线管理,业主单位、施工企业、职能审核部门均可实时开展相关业务。同时,“阳光平台”实行限时默认制,明确各环节审核时限,采用短信提醒及黄灯预警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完成审核工作,限定时间内未审核的默认为审核通过,职能部门对审核结果负责。全流程线上运作,如施工企业报名竞标、提交审核资料、施工摇号等环节都无需到现场进行。二是简化流程。针对传统招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耗费时间长的问题,“阳光平台”全面简化公开招标、简易招标的程序,大幅压缩办理时限,采用项目财审后即开展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企业的做法,将确定施工单位环节时限从公开招标34天、简易招标14天统一压缩至4天,大幅度提升项目建设速度。三是降低成本。针对过去项目建设中业主单位、施工企业开支多且杂的问题,“阳光平台”取消现场报名、制作标书、招标代理中介等中间环节,既为业主单位减免了招标费用、节约了财政资金,又降低了施工企业制作标书、招标差旅费等开支,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以300万元项目为例,通过“阳光平台”运作,可为业主单位节省1.3万元,为施工企业节省3000元。

三、 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留痕”,确保实现公开透明

工程建设是一个动态过程,传统的监督方式往往停留在静态的事后监督上,很难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运行中的不规范行为。建立“阳光平台”后,可将监督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及时提醒和纠正存在问题,实现工程阳光化、过程阳光化、倒查阳光化。一是全面公开项目信息。为解决社会监督不到位问题,“阳光平台”设置“服务指南、政策法规、相关下载、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摇号公告、摇号直播、监督台、企业公示”等九大模块,对项目的交易内容、政策法规、运行程序、职能单位职责等进行公开解读,并及时公布项目运行各阶段信息,让项目参与各方便于监督,有效解决了项目运行内部监督难、外部不公开的问题。二是随机确定中标企业。为防止开标过程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阳光平台”采取随机抽取、在线直播的方式确定中标企业,项目各方参与人、相关监管部门以及群众,可通过“阳光平台”观看摇号情况,确保开标过程公开透明。三是实行全程留痕机制。平台实时保存项目作业过程的相关数据和视频资料,并长期留档,使项目运行信息全过程网上留痕迹、可追溯,大大提高了监督的效能和震慑力。如纪检监察机关在项目运行过程可通过平台数据开展监督,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还可调取平台相关材料,随机抽查一些已经通过验收的项目,突破时空限制进行事后监督,延伸了管理时间,拓展了监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