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十条“硬核”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一次性最高补贴万元;评优竞赛获奖项目最高可获10万创业启动资金;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最高可获百万运营补贴……近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稳就业、促创业工作的若干措施》,条条“真金白银”。

吸纳或推荐就业有奖励

《若干措施》提出,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其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支持人力资源机构推介就业,对在疫情期间为我市四大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引进高校毕业生的各类人力资源机构,给予1500元/人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为我市其他工业企业引进高校毕业生的给予500元/人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据悉,2020年面向高校毕业生计划招收中小学新任教师1200名、“三支一扶”岗位133人、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80人、服务社区55人,新扩招基层公务员101名。

同时,我市将围绕基层党建和城乡治理需求,面向本地应届高校毕业生、返乡大学生等,加大农村(社区)党群工作者选聘力度,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鼓励和支持基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大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

大赛获奖项目可获得最高10万创业启动资金

对于高校毕业生创业,我市也加大了扶持力度。《若干措施》中明确,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5000元-10000元的创业扶持补贴。开展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会,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评优竞赛,大赛获奖项目可获得3-1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

此外,在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获省级项目补助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企业创办人员或团队(团队不超过3人),按照1000元/月的标准给予住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最高不超过30万元担保贷款。

创业孵化基地最高可获百万运营补贴

根据《若干措施》,我市将实施创业孵化基地运营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吸纳入驻创业主体20户以上,运营后年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的,按分级评定补助办法给予一次性20-100万元的补助。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不低于3个月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我市还将鼓励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对于高校毕业生初创三年内的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人数每人1000元,其他人员每人500元,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