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重金”柔性引才 最高奖励190余万

我市将突出“高端、急需、紧缺”导向,围绕全市重要领域、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需要,柔性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和科研团队。近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宁德市柔性引才认定支持办法(试行)》,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叠加各项补贴政策后,最高可获190余万奖励。

据悉,该办法所规定的柔性引进人才,主要指在不改变人才的人事、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采取顾问指导、短期兼职、对口支援、“候鸟服务”、项目合作、二次开发、“飞地引才”等方式(不含省市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团、名医师带徒工作室等形式),从市外柔性引进人才或团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原则上每年实际在宁工作天数累计不少于3个月(每月以21个工作日计算),服务期一般不少于3年。引进对象具体划分为五个层次的人才。

办法明确,对柔性引进人才,在科研立项、参评重大奖项、推荐社会荣誉等方面,享受全职引进人才同等待遇。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第一至第五层次柔性引进人才,分别享受每月12000元、6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发放周期不超过3年。在服务期满考核评估合格后,再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补助。

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一技之长的柔性引进人才,其与企业共同开展技术攻关或推动技术成果在我市转化,完成双方约定目标任务,且推动合作项目产值或利润同比增长30%以上(含30%)、或企业缴纳所得税同比提升10%以上(含10%)的,参照第四层次人才,享受一次性3万元奖励补助和在宁工作期间3000元/月的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对推动合作项目产值或利润同比增长50%以上(含50%)、或企业缴纳所得税同比提升30%以上(含30%)的,参照第三层次人才,享受一次性5万元奖励补助和在宁工作期间4000元/月的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此外,引进人才在宁服务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将我市用人单位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并以前2位完成人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含)、国家专利金奖(不含外观设计专利)的,给予20万元奖励;获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含)、省级专利奖二等奖以上(含)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人才层次咋划分?

第一层次:相当于“天湖人才”一类层次的人才。 

第二层次:相当于“天湖人才”二类层次的人才。

第三层次:取得博士学位,并在海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世界500强企业等关键岗位从事技术研发或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详见附录);相当于“天湖人才”三类层次的人才。

第四层次:取得博士学位,并在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全国500强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技术领导职务的优秀人才(详见附录);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第五层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其他经评审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一技之长的柔性引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