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入境违法犯罪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的通知

根据当前境外疫情防控态势变化及近期周边国家“带病复工”特点,为认真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严厉打击海上、陆上偷私渡等非法入境违法行为,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良好局面,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严厉打击非法入境违法犯罪,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通告如下。

一要进一步加大非法入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由市公安局牵头,持续加大反偷私渡工作力度,营造高压态势,形成强化震慑效应。对排查出来的近期非法入境人员,必须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留观期满、2次核酸检测呈阴性,且解除集中隔离观察后,一律由公安机关遣返出境。针对组织、运送他人非法入境以及容留、藏匿、运送、雇佣非法入境人员的犯罪行为,市公安局要循线侦查、专案经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坚决斩断违法犯罪链条。

二要进一步加大非法入境人员摸排管控力度。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各乡镇派出所配合,按照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对辖区出租房屋、旅馆、港口、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容易被偷私渡人员用于落脚、藏匿的场所进行网格化、地毯式清查,切实摸清和掌握我市非法入境人员底数。对排查发现的近期非法入境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对掌握到可能感染新冠肺炎的非法入境人员线索,要全力查找到人并依据有关规定落实防疫措施,严防疫情输入。

三要进一步完善线索举报奖励机制。要按照疫情防控初期工作经验,继续实行和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入境者、组织者以及非法入境人员的接收者(含企业)。对提供近期非法入境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线索的,经查证属实,一次性奖励最先提供线索的举报人人民币壹万元;对举报14日内境外来(返)韩人员中未按规定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的,经查证属实,一次性奖励最先提供线索的举报人人民币壹万元。市公安局要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四要进一步加强车辆摸排管控力度。由市交通局牵头,对全市各客运企业及私人营运车辆开展全面摸排,逐车逐人宣传排查到位,督促相关经营者加强所属车辆、船只管控,承诺不得组织、参与运输非法入境人员及其它可疑人员,务必做到不漏一车一人。

五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由宣传部门、属地乡镇负责,按照沿海宣传覆盖率和群众知晓率“两个100%”要求,通过“两微一抖”等新媒体、手机短信、张贴告示、发放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关于实行境外输入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关于严密防范新冠肺炎疫情从海上输入的通告》《公安局关于疫情防控重要通告》等,广泛宣传组织、参与偷私渡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律责任,以及容留、藏匿、协助偷私渡人员的现实危害,发动广大群众举报非法入境人员以及组织者、参与者、接受者,形成“人人防控、相互监督、奖惩结合”的严防严控格局。

福安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