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行动 8种情况可举报

7月9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按照省住建厅等部门的相关通知和部署,即日起,市住建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

据悉,整治行动的重点整治内容有以下8项:1、发布虚假委托、虚假状况、虚假价格的租赁住房房源信息。在不同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不一致,已成交或撤销委托的房源信息没有在5个工作日内从各种渠道上撤销。2、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3、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4、违规为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提供租赁住房经纪服务。5、对D级危房、违规装修改造房屋结构等存在建筑、消防隐患的房屋提供租赁住房经纪服务。6、住房租赁经纪机构撮合住房租赁过程侵占、挪用承租人租金。采取“高进低出”(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长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经营模式的住房租赁企业,没有在银行设立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将租金、押金等纳入监管账户。7、通过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8、违规住房租金贷款业务,没有以经网签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没有做好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

投诉举报电话: 市住建局(蕉城区范围):0593-2977367,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0593-2986299,福安市:0593-6383492,福鼎市:0593-7837339,霞浦县:0593-8873156,古田县:0593-2161336,屏南县:0593-3309207,周宁县:0593-2151520,寿宁县:0593-2173669,柘荣县:0593-8352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