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闹离婚,竟将两孩子扔在法院……

7月8日,福鼎市一对闹离婚的夫妻,在法院作出判决后,竟将两个孩子扔在法院径直离去,且在民警跟其联系后,仍均拒绝领回孩子。

当日,福鼎市公安局桐城派出所接到法院报警称,一对夫妻闹离婚,判决后就将两孩子扔在法院,请求出警帮助处置。民警立即赶至现场,联系其父母前来领回孩子,但被双方拒绝。

民警便将两名儿童先带回派出所内照顾,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孩子们肚子饿了民警就带他们去食堂吃饭,在派出所里始终没有哭闹,由于家属那一直没有回音,民警决定送孩子回家。

民警通过村委会得知了孩子奶奶的住址,当晚21时许,民警驱车至点头镇将孩子送到其奶奶家中,并提醒小孩家属,无论大人对错,孩子是无辜的,希望他们能好好照顾孩子,给予更多亲情上的抚慰和关爱。

民警提醒,夫妻之间感情失和闹离婚,但孩子毕竟是无辜的。不管当时有多气愤,一家人全部“狠心”撇下孩子实属不应当。

(图片由福鼎公安提供)

法条链接: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