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良星创天地可获经费补助!《宁德市星创天地管理细则(暂行)》出台

近日,市科技局印发《宁德市星创天地管理细则(暂行)》,以加快推动我市农业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细则明确,将对星创天地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开展评估。评估为优良的给予补助经费奖励;对于评估不合格者,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行文摘牌,退出星创天地管理;不参加评估的,视为自动放弃星创天地资格。

据悉,星创天地是指由独立法人机构建设与运营,面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主体,提供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的新型农业农村创新创业平台,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营造低成本、专业化、社会化、便捷化的农村创新创业环境。 

细则明确,星创天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企业(团队)的入驻评估、毕业与退出机制、日常服务等完善的管理文件。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能满足创业者需求的由科技特派员、成功企业家、技术专家等组成的不少于3人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具备基本的服务设施,可自主支配场地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平方米(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创业工位不少于10个。公共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之和不低于总面积的90%,能为入驻企业、创业团队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会议室、洽谈室等公共办公场地及创业培训、检测、商务、宽带网络等相关服务。具备一定的科研开发条件和成果转化能力,立足各地农业农村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具有一批适用的技术成果,有不少于30亩的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或一定规模的加工基地(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具备“互联网+”网络平台(线上平台),通过线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等,促进农村创业的便利化和信息化,推进商业和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好的创业孵化基础,已吸引入驻的创客、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不少于6个,其中创业企业数量不少于2个,入驻创客、创业团队、企业经营项目应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