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留救护车辆通行的“生命通道”,警医合作事故救援更快捷!

       给交通事故中的伤者更及时快速的救援!今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我市交警部门与医疗部门共同合作建立了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这意味着,今后交通事故救援将有专门的应急抢救预案、救护车辆通行“生命通道”、专业医院及医疗专家。

根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宁德高速交警支队、市卫健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我市各地公安交管、卫健部门将加强会商制度,建立健全定点医院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机制,制定应急抢救预案,根据交通事故危重伤员的不同类型,明确抢救程序和各主要工作环节的责任人,确保遇道路交通事故时,医院各部门对危急重症患者优先救治,伤者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交通疏导和现场防护,预留救护车辆通行的“生命通道”,沿途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医疗救护车辆提供优先通行条件。

我市还确定了交通事故颅脑、心肺、肝脾损伤救援专业医院,明确市、县(市、区)两级交通事故颅脑、心肺、肝脾损伤救援专业医院及交通事故救援点,负责救治全市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颅脑、心肺、肝脾伤情严重,需转院治疗的救治对象。其中,市级专业医院及救援点均为宁德市医院和宁德市闽东医院。

同时,建立市、县(市、区)两级道路交通事故重伤救治医疗专家库,涉及专业包括神经外科、骨科、胸外科、急诊外科、肝胆外科、ICU等。市级专家负责对因伤情严重需转院治疗的救治对象,提供紧急医学救援咨询、建议或者进行现场支持;应县级医疗机构要求,由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选派至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参与会诊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