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重点排污单位公布,共88家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0年度宁德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其中水重点排污单位22家,大气重点排污单位16家,土壤重点排污单位22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28家。

据悉,对有关重点排污单位,各县级生态环境局、东侨分局将加强日常监管,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督促其做好自行监测和环境信息公开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