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起 我市开展“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

7月29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2020年7月29日至2021年12月,全市集中开展“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牵头抓好落实。

在治理过程中,各地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将坚持“属地管理”和“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对全市范围“青山挂白”进行综合治理,包括城镇区、工业园区、风景名胜区、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及三都澳沿海一重山范围,特别是中心城区、三屿园区、寿宁县下党乡、福鼎市太姥山与赤溪村、屏南县白水洋、蕉城区霍童镇等敏感重点区域,进行生态修复,努力实现绿水青山。

据悉,各县(市、区)需统筹安排整治资金,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讲究方法,抢抓冬春有利时机,落实生态复绿措施。通过种植爬山虎、葛藤、黄栀子等生命力强的植物对立面进行治理,采取工程措施(包括设置挡土墙、修建排水渠等),在坡面种植适宜灌木、播撒草籽等。同时,各县(市、区)需立即行动,开展摸底,制定计划,组织育苗,扎实推进,应在2020年底至少完成3个以上“青山挂白”治理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