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本月中心城区将集中拆除违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

一块广告招牌

是城市街区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既能彰显店铺形象,又能扮靓街区

就好比城市形象名片

干净有序、整洁大方

就能为城市增添气质、锦上添花

若是杂乱无章、随意安装

便会损害城市形象


乱拉横幅、乱贴字;楼顶广告设施;住宅小区二楼以上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户外LED走字屏……这些统统都要拆!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在前期调查摸底阶段的基础上,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专项整治将于近期进入整治拆除阶段。

“此次整治对象类型最多,计划拆除数量最多,参与单位最多。”据市城市管理局公共秩序科负责人介绍,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并以良好城市风貌迎接撤地设市20周年,我市将重点对中心城区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及创城迎评点开展专项整治。市直机关带头自查整改,执法部门集中整治,各行业主管督促整改,商户自觉对照改正。下一步进行的整治拆除阶段,将根据确定的违规户外广告和招牌拆除清单,由蕉城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力量拆除,计划于8月20日前完成。

“今后我市将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源头管理,严格开展户外广告审批工作。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实行片区网格管理,落实责任人,对新出现的违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发现一处、严惩一处,并将设置者的违规行为纳入诚信管理平台,巩固整治工作成果。”该负责人说道。

据悉,此次整治对象包括:未经审批、审批过期、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如楼顶广告设施、大型单立柱广告设施、户外电子显示屏、道路两侧其他广告设施等。重点是天湖路金城花苑小区外立面、东方伟业广场楼顶、侨兴路(天湖东路路口到闽东路路口)部分路段、东湖路路面、古溪路泰禾红树林小区沿线。

影响市容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如破损、污浊、陈旧、锈蚀、断亮、无主、残旧、脱落、封窗、堵塞消防通道等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

在文物保护单位等禁设区域和在城市道路、绿化带、桥梁隧道等控制区域内设置的户外广告(含指示牌、标识牌)。

违规设置的临时户外广告,如建构筑物上设置的布幅、条幅,窗户、橱窗对外张贴宣传品,占道活动性落地灯箱、发光字、指示牌等。

违规设置的户外招牌设施,如不规范楼宇名称(具有整栋楼宇产权或使用权的单位,可在楼体立面按标准设置一处标识),一店多招(原则上一店一招,但同一商铺有两个不同朝向店面的,可以在不同朝向的店面各设置一块店招)、超过设计标准和要求的户外招牌设施(重点是天湖路金城花苑)等。

划重点!

这些都属于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

类型一:乱拉横幅、乱贴字

类型二:楼顶广告招牌设施

类型三:多个楼宇名称

类型四:住宅小区二楼以上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

类型五:户外LED走字屏

类型六:落地移动式广告,占道,影响行人通行

类型七:竖招

类型八:遮挡窗户

类型九:大型高立柱广告

类型十:落地式广告

类型十一:锈蚀广告框架

整治违规户外广告和招牌,还原城市干净整洁立面!让我们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