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孤弃留守儿童 我市实施“福蕾行动”

建设儿童服务中心、招募“福蕾天使”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开办“福蕾学堂”、设置“福蕾平安热线电话”……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我市将实施“福蕾行动”,进一步完善全市孤弃儿童、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体系,提升关爱服务能力水平。

其中,蕉城、柘荣作为试点县,将在8月底前完成社会组织的签约,9月底前完成儿童服务中心建设,10月份正式开展服务。

根据市民政局印发的《宁德市“福蕾行动”实施方案》,“福蕾行动”旨在实现“五个一”目标:

建立一个民政、法院、检察院、教育、公安、司法、文明办、团委、妇联合力协作的全市孤弃儿童、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网络;

打造一个以市级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为指引、县(市、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统筹指导、乡镇为主阵地、村(居)为基点的孤弃儿童、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工作机制;

建设一批孤弃儿童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场所,市本级建有儿童福利院,各县(市、区)建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乡镇建有儿童服务中心,村(居)建有儿童之家;

培育一批儿童关爱服务类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和专业队伍,依托市儿童福利院、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开展人员培训、志愿者招募、项目策划和运营,每个县(市、区)都成立一家儿童关爱服务类社工机构;

总结一套孤弃儿童、农村留守(困境)儿童保护关爱的工作经验,被列入省级试点的县(市、区)选定2个乡镇开展试点,其余县(市、区)选定1个乡镇开展试点,并提炼出至少1个具有当地特色的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品牌。

“福蕾行动”试点县按省里文件要求,抓好关爱网络建设工程、假期关爱工程、结对帮扶工程、亲情关爱工程、心理健康工程、儿童学校工程、“福彩助学”工程、司法援助工程、智慧关爱工程、队伍培育工程等“十项工程”的基础上,还要做好福蕾指导机构、福蕾服务设施、福蕾社工机构、福蕾天使行动、福蕾成长行动、福蕾平安行动等六项工作,

其中包括:各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开展儿童福利工作的实体机构;试点乡镇至少建有1个儿童服务中心,配备一个学堂、一个图书馆、一个活动室和一个户外活动场地;招募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公立学校老师、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登记注册的志愿者等人士担任“福蕾天使”,在社工机构的组织下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社工机构开办“福蕾学堂”,在周末等节假日开展爱国主义、科普科教、国学文化等正面知识教育;设置“福蕾平安热线电话”,为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开展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心理矫正等方面活动等。

记者了解到,蕉城的赤溪镇、霍童镇,柘荣的城郊乡、东源乡,已被确定为“福蕾行动”省级试点乡镇,我市其余7个县(市)也将各确定一个乡镇作为市级试点,按照每个乡镇2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此外,县级民政部门将从本级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经费或专项经费、福彩公益金中相应安排资金补助。该项资金用于购买服务,不得挪作他用。

对参与“福蕾行动”评价为“优秀”的社会组织,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活动,给予适当倾斜;对参与“福蕾行动”服务满一年且评价为“优秀”的社会工作师,优先推荐其参评“宁德市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对长年开展服务且评价为“优秀”的“福蕾天使”给予表彰鼓励,推荐其参评全市志愿者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