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工业企业福利来啦!贷款贴息具体范围及标准看这里

宁德市中小微工业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启动啦!9月17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相关事项。

■申报条件通知明确,申请企业必须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界定的中小微工业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在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遵守国家政策法规,财务制度健全。

(一)贴息资金支持范围和标准

对在2020年1月1日至9月20日期间,受疫情严重影响和复工复产的中小微工业企业新发放的贷款,且单户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部分,在贷款利率基础上予以1个百分点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 1年。若资金额度不足,则按资金实际额度同比例减少项目奖励标准。

(二)申报材料

1.宁德市中小微工业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2.贷款合同及银行入账单(须加盖银行印章);

3.企业财务报表及所在企业人员情况证明;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申报程序

(一)由项目所属县(市、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指导申报,审查项目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审核申报企业信用及涉黑涉恶情况,并提出初审意见后于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联文上报市工信局、财政局。

(二)申请人要通过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在线方式和传统纸质方式同时申报。在线申报:通过互联网访问市工信局门户网站(http:// gxj.ningde.gov.cn/),点击“惠企系统”专栏,进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材料填写,上传的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后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的项目资金申报材料。

(三)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25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纸质申报材料及县(市、区)工信部门推荐文件汇总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

(一)已享受过中央、省级和市级其他贴息支持的贷款,不再享受本项贴息政策。企业提前还款导致贷款使用时间少于贴息时间的,企业应按受补助贴息时间和实际贷款使用时间相差天数的贴息资金缴回发放部门。

(二)各初审推荐单位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监督和验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应认真核实,严格把关。

(三)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