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模范机关 | 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四个行动”,争创“四型”模范机关

近年来,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四个行动”为载体,实施机关“1+2+N”党建联系群众创新“书记项目”,持续打造“党建+业务”亮化工程,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开展党性锤炼行动,学好用好《摆脱贫困》、重要回信精神、《习近平在宁德》采访实录等鲜活教材和寿宁下党、福鼎赤溪、“摆脱贫困”主题展览馆等现场教学资源,提升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争创政治型模范机关。开展提质增效行动,开展“三治三提”工作质效提升年活动,首创“环三都澳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检察保护一体化”机制,出台服务“六稳”“六保”措施,推行“驻企检务”“流动检务”“检企联防”等实践模式,争创实干型模范机关。开展作风深化行动,严格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三个规定”等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抓好“以案为鉴,做忠诚干净担当政法人”集中警示教育,争创廉洁型模范机关。开展司法为民行动,积极主动融入市委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健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化帮教体系,用心办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争创服务型模范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