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保证教师和公务员同等待遇

9月初,国办督查室通报了贵州省大方县拖欠教师工资,挪用教育专项经费的事件。

9月23日,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在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对此事进行了回应。“在义务教育阶段,保证教师的工资不低于甚至高于公务员的工资,是教育法规定的,这是法定的要求。”郑富芝说,教育部应联合财政部,建立长远保证教师工资落实到位的财政制度和机制,把教师工资纳入预算,保证教师和公务员同等待遇。

郑富芝表示,对于保障教师待遇的问题,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关心、高度重视,指示有关部门在2020年底之前必须把法定要求、中央的精神落实到位。根据中央的要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制定年度计划的时候,已经把督促落实教师工资作为第一号任务督办,先后开了三次调度会,并分组在落实政策的薄弱地区进行现场督查。

郑富芝介绍,从长远来看,关键是投入保障机制的问题。一是把所有教师的工资纳入预算,按预算执行;二是在做预算时,一定要保证教师和公务员同等待遇,要一视同仁。“把预算做好,必须有一套强有力的监督和保障的机制、落实的机制,这样才能不因时因人因地而异,而是要长久的、持续的坚持下去。”郑富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