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本驾驶证当司机,丢了饭碗被逮捕

日前,霞浦县人民检察院对一涉嫌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本案嫌疑人购买伪造的驾驶证件,驾驶货车后发生交通事故,涉嫌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为找工作 购买假驾驶证】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待业在家,因得知其老乡在霞浦县某交工集团开挖土车,便萌生购买假驾驶证应聘驾驶员的想法。2019年9月份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通过网络渠道,购得假B2驾驶证一本,该驾驶证准驾车型为重型、中型载货汽车等。

【持“证”上班 发生交通事故】

2020年3月份,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持假B2驾驶证到霞浦县某交工集团上班,担任项目部驾驶员一职。2020年4月28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霞浦县下浒镇某路段拐弯时,违规驾驶,与相向的摩托车发生碰撞。

【事故被查 丢了工作又犯罪】

事故发生后,摩托车驾驶员报警。经霞浦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询,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使用的B2驾驶证与公安网登记信息不符。后经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鉴定,该证件系伪造。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被霞浦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检察官表示,本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利用网络途径购买假驾驶证,根据法律规定,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中的身份证件不仅包括居民身份证,还包括了驾驶证、护照、社会保障卡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买卖的对象包括真实的身份证件,也包括伪造的身份证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提供个人信息购买伪造驾驶证件,涉嫌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同时提醒广大就业者在求职过程中,始终应遵守法律底线,通过正当途径找工作,切莫为求工作而走上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