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教育经费将投向哪些地方?市政府明确“答案”来了!

我市的教育经费将投向哪里?如何提高使用效益?明确“答案”来了!近日,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方案》,明确将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在校学生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补齐教育短板。

鼓励个人捐资办学

今后,我市将鼓励扩大社会投入。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逐步提高教育投入中社会投入占比。

方案要求,各地要完善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划拨等政策制度,依法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加大教育投入。按规定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办学、捐资助学。

学校布点与城市规划同步

教育经费支出,要科学规划。方案要求,中小学校和职业院校建设要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预留教育用地,做到学校布点与城市规划同步,学校建设与城市发展同步,有效防止“城镇挤乡村空”现象。       同时,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存量资金优先保障、增量资金更多用于支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老区苏区发展教育和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对宁德师范学院、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的支持力度,鼓励高校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发展。

重点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方案提出,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

落实对农村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和对公办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4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单独核定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确保经费落实到学校(教学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继续将教育补短板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市对县年绩效考评体系,加快补齐教育短板。加大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城镇中小学扩容工程、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振兴乡村教育。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控辍保学、“大班额”、随迁子女就学、家庭无法正常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的农村留守儿童入校寄宿等问题。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

我市将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扩大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推进省级补助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办好办优、继续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确保2020年完成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的任务目标。        此外,争创各级各类示范性幼儿园,加强对民办幼儿园及薄弱乡镇幼儿园的指导帮扶,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

力争高职院校对接四大主导产业专业招生比例达到50%    

我市将促进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落实各级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省定标准。

支持职业院校和企业建设、申报国家和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力争高职院校对接四大主导产业专业招生比例达到50%、中职学校达到55%。完善校企协同育人体系,扩大职业院校与四大主导产业链龙头企业联办冠名班(订单班)的办学规模;支持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与龙头企业共建产业学院,联办“二元制”;开展面向社会和企业员工的各层次各类别职业技能培训。在宁德市职业院校联盟的基础上,组建 “1+1+X”院校办学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