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市住建局发出通知,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开展宁德市2020年度物业管理活动监督检查工作。
据悉,
抽查对象:
宁德市物业管理活动检查主体名录库的物业服务企业。
检查内容:
填报福建省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年报、季报信息情况;
各服务企业基本信息及信用行为录入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情况;
结合《关于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检查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履行合同情况。
抽查步骤:
为企业自查自纠和随机抽查两个阶段。
市住建局要求,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要求对检查内容逐一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纠正。
该局将于10月至12月期间开展现场检查,检查频次为两次。每次从我市物业管理活动检查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总数5%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市住建局表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企业,进行通报并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