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市两个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表彰

近日,检察日报社对2020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其中福建省检察机关共有21个单位荣获表彰,被授予“2020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我市的蕉城区人民检察院福鼎市人民检察院榜上有名。

宁德撤地设市以来,蕉城区人民检察院始终传承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时的好思想好传统好作风,秉持“弱鸟先飞”“滴水穿石”精神,发扬“三进下党”“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阻击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大局,全面擦亮“六型”党建、“三个一”生态公益保护、“金贝壳”未检团队等工作品牌,创新“海上巡回检察”“小板凳检察服务队”“跨区域检察联动”工作机制,办出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等一批精品案件,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称号。

而这已是福鼎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次获得此殊荣。近年来,福鼎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检察宣传,加大对重点工作、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的挖掘力度。充分利用《检察日报》、“两微一端”等媒体阵地,以积极主动的姿态、生动鲜活的形式围绕未成年刑事犯罪工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热点话题向社会各界宣传检察工作新职能、展示检察人员新气象,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