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船舶证书更快更方便了!我市三部门签署“双同步双融合”《备忘录》

记者获悉,宁德海事局、福建省船舶检验局、宁德市交通运输局近日共同签署《船舶双同步双融合创新服务机制备忘录》。

该《备忘录》签署后,三方将在船舶协同办证机制基础上进一步打通服务关节,扩充服务内容,为不转港且不转船检机构的海船提供高效办理船舶证书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高船舶营运效率。

那么,什么是“双同步双融合”?

据介绍,“双同步”即船舶注销与新登记同步:海事部门同步接受船舶注销登记和新登记申请,交通运输部门同步接受注销船舶营运证与新证申请;

船舶登记、检验、营运办证同步:海事、船检和交通运输部门办理各自职权内的证书实现同步并行,各部门内的所有证书采取并联办理,海事部门并联办理船舶注销登记、船舶名称核定、船舶所有权登记、国籍登记、最低安全配员证书以及船舶无线电证书和油污保险证书等。

“双融合”即线上线下融合:海事部门对船舶无线电证书、船舶名称核定、油污保险类证书以及油污管理计划和垃圾管理计划采取线上办理,对船舶所有权登记、国籍登记和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等采取线下办证;船检部门对船舶附加检验利用“互联网+”,提供电子远程检验与现场检验的线上线下融合检验服务;

三部门融合办理船舶证书:为进一步简化、通畅办证流程,三部门在船舶证书办理中进一步深化融合与协作:各部门可在船舶协同管理平台直接调取其他部门证书,不再要求船东提交纸质材料;对船舶办证推行一次申请,同步走、协同办,并采取容缺预审模式,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

“我们将深化辖区航运业‘放管服’改革,推动机制创新,提高审批效率,释放改革红利。”宁德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三部门将以《备忘录》签署为契机,围绕“内部并联、外部协同、融合办证、便捷高效”这一标准,定期开展机制评估,不断优化创新服务机制,提高船舶登记、检验和营运发证双同步双融合服务机制的效能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