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家电梯安全吗?来看看年度电梯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定情况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通报2020年度电梯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定情况,本次等级评定的电梯施工单位共有43家,其中被评定为A级3家、B级27家、C级7家、D级5家,对于新取证或备案时间不足3个月(先备案后开展维保)或备案后尚未开展电梯维保业务的1家单位以及退出宁德市电梯维保市场的单位未予评定。

据悉,2020年8月—10月,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各级监察人员、检验人员对在我市开展电梯安装、修理、维保业务的电梯施工单位及其分支机构(含驻点单位)进行电梯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定。本次等级评定的电梯施工单位共有43家(其中注册地在宁德11家、外地驻宁德备案分支机构32家),主要对各电梯施工单位的资源管理、质量体系运行、现场维保质量、故障处理、应急救援与电梯保险,以及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总体情况看,在我市从事电梯施工的单位大部分都能较好地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资源条件能满足相关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正常。部分电梯施工单位能够主动运用物联网等智能化信息手段对所维保电梯的运行质量、日常维保、故障诊断排除、应急救援等实施管理,并主动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各电梯施工单位普遍能够加强对维保点和维保人员的管理,重视电梯的日常维保质量和安全,全市电梯定期检验一次合格率有所提升。同时,各电梯施工单位能够积极配合各级监察部门开展相关电梯安全宣传等工作,电梯安全工作质量有所提高。

通报要求,对评定结果为A、B级的单位,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提交相关整改资料。

对评定结果为C级的单位,要求在2021年1月9日前完成整改,并提交相关整改资料。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暂停受理该维保单位的新增安装、改造、修理等相关业务,将暂停其新增业务至整改合格。

对评定结果为D级的单位,各级监察机构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要求其在2021年2月9日前完成整改,并提交相关整改资料。整改期间暂停受理该维保单位的新增安装、改造、修理等相关业务。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再行暂停受理该维保单位的新增业务3个月,期间不得新接或续签到期的维保业务。

对于连续两年确定为D级的单位,不得在我市辖区内继续新增电梯维保业务,未能按时完成驻点整改的,责令其退出当地的维保市场,该单位3年内不得在当地设立维保点。各县(市、区)局、省特检院宁德分院要对由该单位承担维保电梯的使用单位进行风险警示,提醒使用单位及时更换维保单位。

各电梯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材料加盖公章后送至当地市管局进行情况确认,同时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2020年宁德市电梯维保单位等级评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