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宁德市直单位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适用问答

5月25日,市委办和市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宁德市直单位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市直单位党员和公职人员严格遵守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树立良好文明新风。为进一步抓好规定的贯彻执行,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针对近期市直单位部分党员和公职人员提出的以及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对《关于规范宁德市直单位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相关规定问题作进一步解释。

问题一:离退休干部本人或直系亲属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是否需要报备?

答:离退休干部本人或直系亲属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也需遵守本规定,但出于方便离退休干部考虑,离退休干部不需要报备。

问题二:市直单位的党员和公职人员不在宁德市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是否要遵守该规定?

答:在宁德市外操办的,应按本规定精神,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并结合当地消费水平办理;在宁德市下辖的各县(市、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要同时遵守本规定和当地的相关规定。

问题三:每桌菜金不得超过3500元(含香烟和酒水),是否包括桌面回礼?

答:不包括桌面回礼。

问题四:操办订婚酒席是否应按照本规定执行?

答:操办订婚酒席的规模、标准、菜金不得超过婚庆酒席,不得收受亲属以外人员赠送的礼金、礼品。操办订婚酒席也应按本规定进行报备。

问题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子女操办满月酒席,操办者父母是市直单位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是否要进行报备?

答:需要报备。本规定所称婚丧喜庆事宜是指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

问题六:操办满月酒席能否收受礼金?

答:婚庆以外的喜庆事宜,不提倡操办。确需操办的,只能邀请亲属参加,可以接受亲属的礼金或礼品,不得接受其他人员的礼金或礼品。

问题七:兄弟姐妹共同为父母操办寿宴,桌数也不超过15桌吗?

答:出台《关于规范宁德市直机关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主要目的是通过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行为,发挥党员和公职人员带头示范作用,用良好党风带动民风社风。兄弟姐妹当中有非党员和公职人员,共同为父母操办寿宴的,桌数可以适当放宽,但也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操办,不得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问题八:兄弟姐妹共同操办的丧事酒席,桌数也不超过15桌吗?

答:同上。

问题九:殡葬车辆不得超过5辆,是否包括殡仪车?

答:包括殡仪车。市政府印发的《2018年宁德市殡葬改革工作责任状及考核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送葬车辆不得超过5辆(含殡仪车)。

问题十:操办丧葬事宜,只出殡未办酒席,是否需要报备?

答:需要报备。虽未办酒席,但出殡存在殡葬车辆等问题。

问题十一:操办丧葬事宜的菜金标准是多少?

答:参照操办婚庆事宜菜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