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百万!去年我市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35件

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加大对违法广告责任者的执法办案力度,共立案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35件,罚没金额达144.69万元。

在推进违法广告整治工作中,市场监管部门创新监管理念,积极探索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两手抓”的监管方式,强化广告正确导向,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中心城区“违法广告随手拍”活动,发动广大群众随手拍摄宁德市中心城区存在瑕疵的公益广告、违法户外广告(含店堂广告)、违法互联网广告和非法集资广告。“违法广告随手拍”活动得到广大市民认可,成效初步显现,共收集有效线索26条,其中存在瑕疵的公益广告线索3条,涉嫌违法户外广告线索23条。

其中,据群众提供的“随手拍”线索,当事人宁德某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和6月8日在宁德联信财富广场楼体正面发布商场促销活动户外广告,广告内容为:“宁德商场 五一壕派20亿消费券 4.15-5.5 高端家装就1站”和“宁德商场 10亿大利壕宠,尖货买一免一,周年宠粉节”。经确认,上述活动宣传内容为商场上海总部统一向全国发送,当事人将宣传内容中的活动主体改为宁德商场,极易误导消费者,且活动期间该商场总共派发的优惠券数额并未达到活动宣传的20亿元和10亿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同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依法处以罚款12000元。